達到百分之九十九的真理。

她的頭上總是罩着一片陰雲,讓她時時沉默不語,讓她常常憂傷愁困,讓她慢慢淡漠一切……

藍俊不喜歡她好像随時都可以離開,随時都可以把他摒除,而于她的世界,沒有他也好像沒有所謂。

他不允許。

藍俊把她的身體轉過來面向自己,雙手輕輕的扶着她手臂。

“永遠,是需要信念,相信我,不要懷疑,我們會是那百分之一,因為我們的初戀都是彼此,不是嗎?你說過真正深愛彼此的兩人終會走在一起,因為那是月老注定的,不是嗎?”

“樂樂,我愛你,從來愛過的人只有你,最愛的人仍是你,所以告訴我,以前的你愛我,現在的你還愛我嗎?”

他的眼神熾熱而急切,她曾經說,愛他愛到不能愛的時候,大概就是死了的時候。

可是現在,她眉頭深鎖,眼睛迷惘的擡眸與他對視,已經看不清楚他們篤定攜手走下去的未來了,原本認定的相伴一生,在五年前錯開了。

他,沒有一刻不後悔。

眼裏凝聚了層層霧氣,眼前的他越模糊,以前的他就越清晰,希樂低下眼睑,怕多一秒,怨恨的洪水就會湧出來。

“我曾經很愛你,心裏時常想的都是你,即使你走了,我也會忍不住要去想念你,想念以前一起的日子,還沒有戀愛的時候,已經戀愛了的時候……”

“我很讨厭自己,不應該繼續愛一個已經離開了我的人,可是我還在愛,我發現愛一個人不一定要和他在一起的,靜靜的一個人在心裏愛着,思念着,也可以恢複原有的快樂感覺,沉溺于回憶之中也可以很幸福的。”

傷心了,眼淚就會跳出來,她眨掉凝聚的淚珠,吸吸鼻子,恐懼的低着頭啜泣,話說得很慢,心裏早就清楚,一旦喜歡上了,就是深深的愛着。

“可是我貪心,我想能幸運,幸福于眼前,不要自己一個人在心裏和心裏愛的人淡情,我想和現實的他說愛,告訴他我很愛他,方希樂很愛很愛藍俊,不知道還該怎麽去愛別人……”

藍俊激動的吻住了聲音沙啞的她,吻掉她的淚,捧着她的臉額頭貼着她的額頭。

“不要去愛別人,你只能愛我,一直愛我,以後都愛我,永遠都愛我,你永遠都只能是我的……”

他緊緊的擁抱着她,很久很久,似乎就想這樣天長地久的過了。

“衣服,不要多想,Annie每年都會和他爸爸來這小住一個星期,但我一直都住在學校裏……”

希樂郁郁寡歡的呢喃:“你爸爸……好像不喜歡我。”她很在意,可能就是在乎一個人的連帶關系吧!

藍俊輕輕的松開她,低頭凝眸的看着她,笑容慢慢的放大,笑聲溢出,無憂的快樂與她的愁眉苦臉形成強烈的對比。

她瞪着他,眉頭不理解的皺得更緊,她都要被嫌棄了,他怎麽還能笑得那麽開心?那麽的事不關己?

對視了幾秒,希樂率先扭開了頭,因為她生氣了,他好像不知道她的擔心,她心裏有負擔,她害怕面對,而他,竟然不曉得理會。

她生氣不可怕,可怕的是她十分的倔強。

藍俊斂起玩弄的笑容,卻無法掩住快樂的說:“知道你上樓後我爸和我說了什麽嗎?我爸叫我管你吃多點,說你太瘦了,要我好好的把你照顧好,養胖養肥,然後……”

希樂瞪大眼睛好奇的問:“然後什麽?”

“然後為他生一群孫子……”

希樂炸的一下臉紅,羞澀的說:“生、生什麽孫子啊……”

“那為我生一群兒子?”

“……”她嗔記他一眼,仍然忍不住的要再次确實一次。

“他,他真的是這樣說的嗎?他對我還有沒有其它不滿意的地方?”

藍俊嘆笑:“雖然他是我爸,不過你這麽在意他,我會吃醋的,你知不知道?”

“……”

希樂嘟起嘴巴調皮起來,“不知道。”還要吃醋?她在意他的原因還不是因為他是他的爸爸?

作者有話要說:

☆、對不起,還愛你18

下午,藍俊說帶希樂逛倫敦有名的Regent Street和Oxford Street,這是倫敦首屈一指的購物街,但其主要目的是為希樂買衣服,當然這個并不需要道明。

藍俊的住宅位于Regent Street南邊的Regent住宅區,直走便是Regent Street(攝政街)是與Oxford Street(牛津街)中心相垂直的街道,沿街亦是琳琅滿目的各式店鋪。

這裏是屬于紳士淑女的購物天堂,世界最大的玩具店Hamley’s,無人不曉的瓷器店Wedgwood,英倫味極濃、皇室禦用的品牌Burburry,英國最為傳統的百貨公司Liberty,還有就是在英國倫敦有着120幾年歷史,全世界最大的制茶老公司Whittard都在這條街上。該街道曲折蜿蜒,連結牛津廣場和匹卡德利廣場,經過Padilly Circus 然後就是華人特別熟悉的Oxford Circus(唐人街)最後到達All Souls Church(聖徒教會),也與大家所喜愛的牛津街中心相互垂直。

Oxford Street和Regent Street是倫敦最繁忙的購物街,每年估計有大約900萬人造訪這裏,特別是夏末換季的折扣期間,Oxford Street和Regent Street都是擠滿人潮,寸步難行。

很巧合,希樂慶幸自己遇上了。

寸步難行也不至于,不過的确是擠滿人潮,但希樂喜歡擁擠的感覺,很熱鬧,心情會随之興奮起來。東瞧瞧西看看,眼睛都快忙不過來。舒服的布料,上承的手工,時尚的款式,英國人的味道,簡樸而優雅。

她回憶起以前看過的英國電影,十九世紀時的英國,那些穿著英式西裝,蒼白的臉孔,出門總是戴着巴拿馬帽的英國紳士,時光好象回到了那個遙遠浪漫的年代。

“喜歡嗎?”藍俊問。

希樂回神,笑着搖搖頭,這種木讷硬板的皮夾外套她怎麽會喜歡?盡管打了折扣很便宜。

她随手抓起一件,是一條中袖的連衣長裙,淺藍色的雙排扣,OL的職業套裙。“這件還差不多,現在可是夏天啊,誰還會買冬天衣服啊。”

他微笑,“那喜歡嗎?”

“嗯?”她看着他犯糊塗的眨了眨眼,又仔細的看了看她随手抓起的那條裙,皺了皺眉說:“裙子是挺好的,可是不太适合我。”

她一般都穿T恤牛仔褲,簡單悠閑,正裝的備着一兩套就已經足夠了。

藍俊笑着拉着希樂的手轉到另一排貨架,在這裏,即使是小碼穿在她身上恐怕也是大碼,除非……

“這些好一點,看起來比較悠閑。” 他眯笑看着她,英國中學生SIZE 應該比較适合她。

“嗯。”希樂認同的點點頭,普通一點不會有拘束感。

他拿下挂架上的衣服,在她身上比了比,滿意的點點頭,左手拿着,右手又拿下一件在她身上比了比,然後又從排架上抽了好幾件,交給了金發的售貨員,牽起她的手随着金發售貨員來到櫃臺前結帳。

她猶豫,衣服是買給她的嗎?她正想問,聽見那個金發的售貨員折疊着衣服笑呵呵的說着她幾乎完全不懂的異域語言——英語。

“Your younger sister”

藍俊側頭看着希樂丢給金發售貨員一個無奈白眼笑容,“Guess again.”

金發售貨員突然領會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眨了眨,“Ha-ha ,girlfriend , right”

他笑了笑,帶點調皮,“No , my fiancee .”眼神不自信又期待的炯炯看着希樂。“I think will be.”

金發售貨員或許是被他專注的神情感動了,手跨過櫃臺伸向希樂撫着她的臉,替她高興,祝福的說:“Oh , lucky girl.”

“……”

希樂尴尬的扯起一個笑容,她的英語實在不行,他們的對話說得又快又短,一飄而過後她在腦海裏連個發音都想不起來,除了她撫着她的臉緩慢感嘆的一句“lucky girl”。

“……Thank you .”希樂沖她微微一笑。

都說英國人冷漠無情,難以接近,不如美國人随和率真、不如法國人溫情浪漫、不如意大利人熱情奔放、也不如中國人體貼入微,但,不是挺友善的嗎?

所以說眼睛是心靈的窗口,通過自己親眼看見的,才能了解最真實的一面,記住它。

希樂不知道那些衣服多少錢,只是看見藍俊遞給金發售貨員一張銀灰色的銀行卡。但她聽到了一個單詞,“Thousand”,或者尾綴可能還會帶個“s”沒聽清楚。她馬上想起一個問題:英磅和人民幣的兌換率是多少?大概,好像……1:11?

高考時的英語也不是全丢掉,至少還懂一兩句經典的,此時她在心裏重重的問候了一聲“Oh ,my God.”會不會太貴了?

希樂躊蹰扯扯藍俊的手問:“衣服是買給的我嗎?”

藍俊左手接過三袋衣服提着,右手攬過希樂纖瘦的腰枝,“嗯,全部都是你的,喜歡嗎?”

“喜歡……”她還想說不用買那麽多,好貴,卻被他接着說下去的話搗心跳亂竄,忘記了提醒他中國和英國的貨價比問題。

他的手輕輕一收,她被嵌進了全是他氣味的懷裏,結實的手臂捆綁似的上下按在她的背部和腰間,他的頭發撫上她的頭發,他的臉貼着她的臉,耳邊脖子一陣帶着濕熱的風吹過,溫柔而暧昧的聲音拂過她的耳朵直接抵達心間。

“我也是你的,喜歡嗎?”

希樂一怔,他眼睛閃閃注視着她,那麽的近,那麽的亮,像一顆星星,只為喜歡它的人閃爍。

她立刻羞紅了臉,機械回答般的聲音在嘴裏細碎的說:“……喜……喜歡……”

頭低得不能再低的幹脆抵在他的胸膛上,惱羞成怒的捶打他一下,又不舍得真的用力,“這裏是街上啦……”

可不可以不要随時随地對她說些“特別的話”?

別人眼裏完全是一副打情罵俏的樣子,但甜蜜,只有他們能嘗。

其實即使什麽也不買,Regent Street也是個頂級享受的window shopping。

商鋪的櫥窗裏展放着古怪而特俱一格的商品、真人跳着自我且陶醉的機械舞步、狹窄但色彩斑斓的兒童歡樂場……在Hamleys門口,還有穿着《哈利波特》裏霍格沃茲校服的魔法師揮動着魔術棒煞有介事似的在表演……

而事實上,希樂不敢,不想,不要再被藍俊拉進鋪內說看看了。

只要她摸着看多兩眼,只要她說還不錯,只要她不曉得如何用英語拒絕店主的客套稱贊,他便自作主張,樂于“扔”錢的都給她買了,簡直像上瘾了似的“狂掃”。

從進去的第五家商鋪裏出來,他的左手就有拿着十幾袋五顏六色大小不一的東西,一起拿着不單重量看得出來不輕,而且擠得走路都拐腳,但他偏要空出右手來牽她,還不讓她幫他拿,她裝着生氣的掉頭走說:“那不逛了,先回去放下東西吧!”

藍俊急了,選了兩袋輕輕的給她,她接過提着,手仍然張開伸向他,鼓着腮幫子瞪看着他,他又給她一個袋子,她繼續瞪着他瞪着他手上的一袋袋東西,心想孺子可教也!他似乎頗不情願嘆氣,又給了她一個袋子,裝的都是衣服,輕輕的。

他哄着她說:“好了,又不重,在英國男朋友讓女朋友拿東西是很不紳士的表現……”嘴巴靠近她的耳朵小聲道:“你也不想別人看着取笑你男朋友沒風度吧!”

聽着好像真的是她難為了他,她突然感覺很抱歉,“我只是想和你分擔……”

可是她不知道的是,現在的英國不是小說裏的那個紳士世界的19世紀,他們向往并走向美國随意民主的自由行為。

藍俊溫柔淺笑的看着她大大的眼睛黑亮亮的,羞澀時一眨一眨的失措閃爍,嘴巴總是很可愛的嘟起抗議……

心在想,其實她沒有變。

她的眼,只看他;她的心,只想他。

一路上沒有過第二位能欣賞一直只屬于他只會為他展現的風景……

他低下頭,一親那嘟起的唇瓣,軟綿綿的觸感,一如既往。單手把她攬入懷內,失而複得般的感嘆:“你只要在我身邊就夠了。” 真高興你能再愛我一次。

霎時間,希樂覺得,他好像真的給了她他的全部,包括他的一生幸福。

可是她沒信心主宰。

Regent Street和Oxford Street像是沒有晝夜之分,也許更是越夜越熱鬧,而希樂發現,Regent Street夜晚的特色之一就是各種色彩形狀不同的星型燈飾,讓人如置身于漫渺的銀河,充滿夢幻。

晚飯後回去的路上,希樂瞥看手上一袋袋買給她的東西,始終無奈擔憂,開心,又有點快樂不起的感覺。逛街像是掃蕩似的,他有沒有想過他的爸爸爺爺會怎樣看她?貪圖享受物質生活,揮霍無度的女孩?

可以這樣手牽着手漫步已經讓她很開心了,這是只有他才能給她的快樂,她不貪心,不需其它。

可惜他不明白,她想要的,除了他,沒有了。

作者有話要說:

☆、對不起,還愛你19

藍俊的家人有一個很好的作息時間,早上六點半起床,晚上十點後就睡覺,每天保持8個小時的足夠睡眠。

所以希樂慶幸,當他們回去的時候沒有碰見任何人,他的爸爸,爺爺,或是顧嬸。

但是她不知道,藍豐恒清楚的聽到開門聲,然後在他們上樓後出來倒了杯水,手裏拿着一張照片,眼睛盯看着裏面的女孩。

照片中,女孩子挽着男孩的手臂,頭側靠在男孩的肩膀上,調皮的伸出小舌頭,眼睛笑得彎彎的像個月亮。這是他們兄妹倆的最後一次二人合影,在他的婚禮上,他穿着一套黑色斜紋紅領的新裝,她穿着粉色可愛的伴娘裙,她說她不單是最照顧她的好師姐好朋友,還是最疼愛她哥哥的好女孩,所以,她說他們幸福,她也會感到幸福。

而那時,他想她幸福。

而那時,他分不清愛和愛情。

藍豐恒放下杯子喃喃自語……

你為什麽要大着肚子的躲着我到處流離?現在卻把你的孩子送到我的身邊……

我只不過也是愛你,見不着你在我面前說愛上了并且愛深了別的男人,你說想要馬上嫁給他的時候,我是忍不住氣一時就脫口說出來了,你知道嗎?我當時也驚訝,原來我有可以不顧一切的勇氣。

你當時不可思議不敢置信的看着我,惡心的讓我覺得我就是一個變态龌龊的人,竟然愛上自己的妹妹……

但你知不知道從曉得愛是何感覺後,喜愛一個和自己沒有血緣關系的妹妹是件多麽可怕的事,而最無奈痛苦的是你由始至終都不知道自己的身世,每天嘻哈歡笑的喊着我的爸爸做爸爸,一聲聲喊着我哥哥,哥哥……

我也想簡單一點,沒有煩惱,究竟是親情還是愛情,分不開,總不想去分清楚。

那時我想不管是親情還是愛情,我們都是一家人,不會分離,只是我沒想過你會有一天想要離開去嫁給你愛着的男人,不會再與我朝夕相見,同共屋檐。

那時你問:說什麽傻話,怎麽可能,我是你妹妹啊?哥哥都已經結婚了,和嫂子是相親相愛的,兒子都已經周歲了……

是啊,我也問自己,怎麽可能明明愛你了,卻能夠攜帶着你去談戀愛,結婚,生子?

那時我們三人行,你常常待在一旁,笑得很幸福,我也感到很幸福。

只是我發現得太遲,愛情是魔鬼,而不是天使,在那時候我應該比較渴望你哭而不是歡笑,因為那才是愛個一個人的正常的表現。

我太想明白對你的愛到底是一種什麽樣的愛了,所以我才想要占有,用一個最原始的方法,用身體契合心裏的憤怒。

我捉住你強吻下去,而你怕的發瘋似的推開我,眼睛既恐慌又奇怪的看着我,像看着怪物一樣,我一愣,你掙脫我的鉗制驚慌跑了出去,以後都不回家了。

你沒有看到,你大嫂她……馮意就站在樓梯上,看到了。

她看着我,眼睛也像你一樣不可思議不敢置信,漸漸半眯着,透着一股怨恨。

當時我慌了,原來我一直對不起她,一直都是自己太自私了,只想挽留着自己認為的幸福,阻止妹妹的幸福,也失去了自己的幸福。

你走了,馮意也帶着俊俊離開了,只留下紙條說:夫妻是因愛而結合,孩子是為愛而誕生。

我每天都會在她的樓下待一兩個小時,坐在車上看着她抱着俊俊突然在拐角處出現,一步步的走近,漸漸清晰,然後又轉身消失在樓道裏。

可我每天花得最多時間是在找你,把失蹤的你找回來,把帶你私奔的男人狠狠揍一頓……

你寫給爸的信,承認的全是你的任性妄為,只字未提我瘋癫之事,可是你卻不知道,我已經什麽也說了,只要能把你找回來,就能坦然的與你一起重新站在馮意面前……

我已經分清楚了,那只是哥哥對妹妹的寵愛,雖然比常人瘋狂,但愛情裏的愛與親情裏的愛,我已經懂得區分了。

可你每次寄回來的信,都沒有寫地址,寄點也是次次不同。時間越長,我就越沒有方向,最後連馮意也突然不見了,我更不知道在哪裏把你們一一找回來了。

直至有一天接到由英國警方打來的電話,馮意死了,在英國一出租屋裏,有各種的止痛藥,服用一整瓶安眠藥至死,那是蓄意自殺。

她留了兩封信,一封給我,一封給你。

看後我想:幸運她最後還一直愛我,讓我找到,并且體會最真實深切的愛情。

————————有些事,經不起,傷不起。

TO:我愛的人——藍豐恒

“兒子被我送走了,在一個庇佑和諧的地方,我答應他很快就接他回家,可是我知道我沒辦法實現自己的諾言,如果你真心的愛他,那就去找他吧,把他帶回家,替我說聲‘對不起’,如果只因為一個責任,請不要勉強你自己,我愛你,我會替你難受的。”

TO:永遠的好姐妹——藍若依

“原諒你哥吧!還有,好好享受愛情。”

作者有話要說:

☆、對不起,還愛你20

求婚

希樂浴室裏出來,穿着藍俊寬松的浴袍,慢慢的走到他房間的門口停下。

藍俊背對着她站在窗邊,第一次認真的觀賞倫敦夜景的璀璨燈火,原來,很美。

她扭頭探看着近樓梯口的客房,倚在門邊瑟瑟的問:“我今晚睡哪裏?”

聽到她的聲音,他轉過身,看見她濕漉漉的頭發散披在後背,完全不合身的浴袍穿在她身上就像被一塊白色的毛毯裹着一樣,只露出紅粉粉的小臉,黑亮的眼睛如寶石一樣閃亮,畏縮的看着他,可憐的,可愛的像一只小白兔。

他一怔,好想緊緊的把她抱着,囚困在自己的懷裏,永遠不放開。

事實上,藍俊已走到她身前,輕輕一拉,緊半步,希樂便從門外邁進了門內,被他摟抱在懷內,軟綿綿的身體卻單薄纖瘦得讓他又愛又疼。

他說:“睡這裏吧,我想我房間裏有你的味道。”他抱着她輕搖,像是在撒嬌,要她答應。

希樂早就預料到了,他有別墅不住都非要和她擠一床她就知道了,自從他們一起睡過之後,她就再沒機會自己一個人睡覺了。但他的那一句話,還是讓她不禁一顫,他在渴求的同時,透着隐隐的恐懼。

她伸手環上他的身體,下巴抵在他的胸膛上,仰着頭故意問道:“我有什麽味道?”

她柔軟的小手隔着衣服觸碰着他的背部,他仍像被觸電般難以适應,心裏澎湃得一時忘記了反應。

她終于回應他了。

他以為,只要她一動不動的被他牽着,抱着,不反抗,不拒絕,就已經夠了。

原來,他想要更多,甚至貪心的想變回以前,不用擔心她的不急不熱,不用擔心她對他的那份愛失去了自信。

藍俊俯頭,鼻尖碰着她的鼻尖,盡數吸着她的呼出的氣息,閉着眼陶醉着。

“很香很香的味道……”獨一無二。

希樂一愣,洗完澡的熱氣不減反增,臉上紅粉紅粉的,被迷惑般,醉了。

倫敦不愧被冠上“霧都之城”,七月天的早上七點,天空雖然亮了,但仍是灰蒙蒙的,帶着絲絲的寒氣。

藍俊很享受此刻,每天比她早醒一點,然後觀賞着她恬靜的睡顏,先是皺一下眉,微微張合嘴巴,再緩緩的睜開眼,惺忪的眼睛看着他,漸漸變亮,彎起來對他笑。

當這個時候,他都會貼唇的親吻她,溫柔的說:“醒了?”

而希樂在第三天的時候,已經習慣了,心髒就像剛睡醒一樣,在新的一天開始跳得特別起勁。

“還不起床嗎?”

希樂不是抱怨,她只是有些不自在,盡管每天醒來他都會不讓她起繼續抱着她躺一會,但今天,是不是躺得有點久了?

“再十分鐘。”感覺到她的手在他胸膛輕推,彼此間的距離松開了一丁點,可緊這丁點距離,藍俊都感覺得好遠似的。

他不得不擁緊了半分,埋進她的發絲索聞專屬她的味道,在她的耳邊說着他們今天的行程,他會帶她去風光無限的泰晤士運河、每天有英姿飒爽的馬隊站崗的英國首相官邸唐寧街10號、矗立着英國海軍上将尼爾森雕像的Trafalgar廣場……

她被誘惑了,靜靜的在他懷裏聽着,美麗的倫敦就在腦海裏浮現,忘記了剛剛過去的不止十分鐘。

晴朗的天空一片蔚藍,這樣的天氣真的很适合游玩。藍俊想,倫敦貴為英國首都,全世界最大的都市,數不勝數的聞名景點,而他從來沒有心思想迫切的去深入了解或是游覽過……

18世紀英國文壇大師,薩廖埃爾?約翰遜曾經這樣感慨過:“當你對倫敦厭倦之際,就是對人生也已經厭倦了。”

而他曾經、一直對倫敦感到厭倦。

簡單的梳洗後,藍俊牽着希樂的手出門了,現在,他不會再有那種漫步在倫敦街上的孤寡厭倦的感覺了,因為,有她。

他特地帶她去他學院附近的那家麥當勞吃早餐,對她說:“剛剛來到這裏的時候,無論上什麽課,無論去哪裏,天天都捧着一本牛津字典,一邊很刻苦的學英語,一邊很努力的應付課程,有時候特別的煩躁,宿舍,教室,圖書館,麥當勞,四點一線的日子,很累。但不知道為什麽,再累也不想回家裏去,怎麽都覺得同樣陌生。”

“在學校裏我一天三餐都會在這裏解決,每次坐在這裏,我就會想起以前我們一起做兼職時候,你說:能夠悠閑的坐在麥當勞裏的人真的很幸福。”

“可是,只有自己一個人坐在麥當勞裏就餐其實很可憐,特別心裏還不可抑制的去想念另一個人的時候……”

希樂也回想起他離開後的那些年日,她覺得自己也是一個可憐的人,總是喜歡悲痛的憶記着已經成為過去的事,也是不可抑制的在腦海裏回放。

想說點什麽,喉嚨卻有東西梗塞着似的,連面前的食物都難咽下。她以為,他一定過得很快樂……

他和她一直走過西敏寺橋到對岸去坐倫敦眼,跟她說這是世界上第三大摩天輪。

從高處俯瞰着整個倫敦和著名的泰晤士河,突然他捧起她的臉低頭的吻她,溫柔的,掠過她的貝齒,纏碰着她的小舌頭……她被吻得臉色緋紅,氣息不平,害羞的低着臉埋在他胸膛上,懊惱他越來越随意的親吻。

他卻在她耳邊輕輕的說:“我愛你……聽說在這裏最高點接吻的情侶會永遠在一起,相愛白頭。”

她擡頭看着他,只知道,他要她一個永遠。

他牽着她一起步入聖保羅大教堂,那是倫敦第一大教堂。

她第一次入教堂,第一次看見虔誠的教徒在做禮拜,第一次交合着雙手閉着眼睛祈願:願彼此幸福。

“i promise , i will love Fang Xi Le forever ,always .”

她突地張開眼,怔怔的看着他,他卻轉過頭與她對視,表情嚴肅,在莊嚴神聖的教堂裏,單腿跪下,打開一個黑色的錦盒,一只嵌着星型鑽石的指環嬌小可愛。

他說:“樂樂,你願意嫁給我嗎?”

她眼神一亮,然後一沉,低頭看着他吶吶的說:“你爸爸他們……會同意嗎?”

他淺笑,“只要你願意就好,你願意嗎?”

旁邊已經開始有人圍觀起來,帶着祝福祈望的笑意。她又羞又窘又感動的說:“我願意。”

他把戒指套進她左手的無名指中,終于,心安了。

他高興得抱起她旋轉,在靜谧的教堂裏也忍耐不住歡呼。

他和她一起仰望英國的标志大笨鐘;到美術館裏參觀,聽她興奮的向他說着梵高的名畫;坐在皮卡迪利廣場的愛情雕像周圍的石階上淋浴忽然而至的陽光……

他和她一起去西餐廳,點滿了各式美食,幸福的只想看着她吃。

他和她一起去看歌舞劇,一直癡癡的看着她枕在他的肩膀上沉睡。

她夢見他癡癡的看着她,然後不舍的轉身離開,猛然驚醒呼喊,“不要……”

“怎麽了?”他緊張撫着她的臉。

她看着他定神,原來她已經被他抱回家躺在床上了,而他就坐在床上仔細的看着她。

她突然伸手用力的抱着他,“你會不會哪天又要離開我?”她還是很害怕,幸福來得太快,太不真實了。

他一窒,緊緊的回抱着她。

他知道她惡夢了,他知道那是他給的惡夢。

“不會了,永遠都不會離開你,也不會讓你離開,所以就算你哪天讨厭我,也別想把我甩掉,知道嗎?”

她笑了,往昔的傷心哭泣只是一個惡夢,都過去了,以後她只想着有他的幸福,就足夠了。

真的足夠了。

以前對希樂來說,是黑夜太漫長;現在,是黎明來得太快了。

下樓梯的時候,藍俊問:“知道倫敦最多的是什麽嗎?”

希樂直接搖頭問:“是什麽?”

“倫敦最多的就是學校、博覽館和公園。”

“哦……”她大概猜到了他的心思,眼睛一轉貌似很感興趣的問:“那今天要去哪裏?博覽館?公園?”

他揚起笑容握着她的手,“去公園,去倫敦最大的公園,那裏有墨綠湖水的湖泊,有些愛好騎馬的人在那裏騎馬,有人即興演講大談言論,也有無座的音樂會,人們會跟着節奏瘋狂的跳舞,很熱鬧,很開心……”

“爺爺,爸……”

“爺爺,叔叔早。”

客廳裏,藍仁品和兒子靜靜的候坐着,一看見到他們,藍仁品便笑呵呵。

“說什麽一早這麽開心?”

一般年輕人都喜歡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但他們起得還算早,晚上回來得的時候他們也睡覺了,所以一直有喝早茶和晨運習慣的兩人不得不呆在家守株待兔,不然又是一天的見不着個人影。而那個人,不是藍俊,而是希樂。

藍豐恒放下報紙問,“要出門?”

“嗯,我想和希樂去海德公園,就知道是倫敦最大的公園,也一直沒去過。”藍俊說。

藍豐恒戚眉,“你不是連最近的Regent Park都沒踏進過一步嗎?怎麽現在竟然有興趣想去海德公園?”

話語間揶揄味道極濃,他板着臉看着兒子,心裏怪罪他一把心思的把希樂整天帶着周圍逛不給點時間讓他們也能好好看看她聊聊天。

藍豐恒悶悶生藍俊的氣,但他生氣板着臉的樣子又讓希樂一下子害怕起來,總覺得他對自己很不滿意。

這個時候,聽見聲音的顧嬸也從廚房裏走出來,瞧見藍俊和希樂,馬上笑呵呵說:“粥剛剛煲好,還想着你們什麽時候起床,原來都已下來了。”

藍仁品是習慣了兒子總是神情嚴肅的樣子,可不舍得吓壞了希樂,笑着臉走過去拉着希樂一邊進飯廳一邊說:“先吃了早餐再出門,顧姐準備了很多好吃的……”

“都不知道你喜歡吃什麽,就什麽都準備了點。”顧清給每人端上一碗熱氣騰騰的杏果肉片粥。

希樂微笑接過,“謝謝,好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