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墨昂睡的很不好。
喝了太多的酒,頭很痛,折騰到很晚,才終于是睡了過去。
可是,又因為胃裏的不适早早醒了過來了。
時間還早,卧室裏面漆黑的一片。
他坐起來,開了燈,自己找了胃藥來吃,然後,再躺回去大床裏面。
才不過淩晨三四點鐘的光景,卻怎麽也睡不着了。
酒勁過了,昨天的記憶還在,方正曦的那些話,還讓他印象深刻。
他說什麽,美國的某個知名鋼琴家,相貌上像極了當初在自己面前憑空消失了的藍熏草。
還說什麽,她身邊有一個很帥的男朋友。
會是真的麽。
他不願意去細問方正曦,卻因為心裏面隐隐的不安打算去查一下這件事。
那麽,就交代白枚一下好了,她辦事一向都是穩妥的。
又因為不願去浪費時間等待,直接把電話打過去白枚那裏。
白秘書給驚擾好夢,也不敢有任何的抗議,第一時間就接聽了電話,對他的指示一一答應着。
她在他身邊多年,可以說,對他和藍熏草那一段過去了如指掌,當然清楚自己老總對這件事有多麽的緊張,不過同時也因為他終于肯邁出來這一步,心裏面欣慰不已。
挂斷了電話的蕭墨昂,心情多少舒坦了那麽一點點。
時間還早,又有些昏昏欲睡,可是偏偏這時候,才剛剛挂了的電話又給人打了過來了。
這個時候給人打擾,他可沒有白枚那樣的好性子,直接打算掐掉。
可是,目光觸及到來電顯示上“爺爺”兩個字之後,就立馬按了接聽了。
老爺子打過來的電話,他那裏敢就不接聽呢。
而且,老爺子這個時候打電話過來,應該是有什麽事情吧,他可是不敢怠慢的。
老爺子聲音洪亮:“墨昂啊,你馬叔叔今天回去T市祭祖,他們爺孫兩個可是最近幾十年都在國外生活,很多地方都找不到了,你陪他們回去一趟吧,不然我還真有點放心不下。”
老爺子這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意思可是顯而易見的。
蕭墨昂不由得就皺皺眉頭。
“爺爺,我公司很多事情,不如我派白秘書陪他們過去,或者,您陪馬爺爺過去也好啊,順道還能散散心不是?”
他的這番話,理所當然的換來老爺子的不快:“虧你想的出,讓一個不相幹的人陪着過去,是我們的待客之道麽,而且,我這幾天身體都不舒服,可受不了舟車勞頓的。”
說的,好像也不是沒道理,不過,蕭墨昂猶豫了一下,還是再次開口:“爺爺,我覺得您可以讓媽和小茹陪他們一起過去啊,她們兩個人,最是家裏呆不住的。”
然而,老爺子的下一句話讓蕭墨昂立馬就沒了任何推诿的借口了:“他們兩個,昨天晚上就走了,據說是參加哪個朋友的生日宴,要好幾天才能回來呢。”
蕭墨昂只能是點頭了:“好吧爺爺,那,機票定在什麽時候,我準備一下。”
就是淩晨六點的機票,你收拾一下就馬上去酒店接他們吧。”
還真有夠速度的了,蕭墨昂看了一下時間,然後,就不得不起身了。
等到他開着車子過去的時候,那爺孫兩個人已經拖着行李箱等在酒店外面了。
那位馬爺爺他以前是見過的,渾身上下都帶着一股子軍人的風範,說話辦事都是那種很幹淨利索的人。
至于他的那個孫女,蕭墨昂倒是多看了那麽兩眼。
年紀不會過了二十五歲,一張小臉兒白皙細嫩,五官精致的很,圓圓的大眼睛爍爍有神,給人的感覺就是一個任性的小姑娘。
一眼看上去,身上倒是很有一點她爺爺影子。
果不其然,就是昨天夢都裏面遇到的那個和服務生吵架的女孩子。
下了車子,迎上去馬爺爺:“馬爺爺,您好,爺爺讓我過來接您去機場。”
馬爺爺臉上笑容倒是很親切:“我說了,我們自己過去就好,你爺爺偏要讓你跑這麽一遭,公司那邊能騰得開身嗎?”
不過是一句廢話,能不能騰的開身不是都騰的開了麽?
蕭墨昂客氣的笑笑:“那邊都已經安排好了,沒有什麽要緊的事情,底下人去處理就好了,爺爺,快請上車吧!”
馬爺爺點點頭,這時候才把自己身邊還正在愣神的孫女給他介紹:“這是我寶貝孫女馬諾,諾諾,快叫墨昂哥哥。”
女孩子倒真的親親熱熱叫了一聲:“墨昂哥哥,那天,夢都的事情,還多虧你幫忙呢。”
原來她也已經認出了他來。
不過呢,能不計前嫌蕭墨昂那天對她的那幾句疾言厲色也算是個懂事得了吧?
閱人無數的蕭墨昂卻覺得,她的笑容裏有幾分說不出來的詭異。
小丫頭一看就是給她的爺爺慣壞了的。
“哦,客氣了,那都是我一個做哥哥應該做的,說實在話,那天一見到你我就已經猜出來你是誰了—不過那些和你一起去喝酒的都是些什麽人,你的朋友嗎?”
據說,這爺孫兩個,可是在美國呆了好長時間的,她這才回來兩天不到,怎麽來的那麽多朋友?
諾諾笑容燦爛的一張小臉上,掠過那麽一絲叫人不易察覺的冷色:“當然是我的朋友了,出去玩的時候遇到的,我就請他們去喝酒。”
任性慣了的小姑娘,只見過一次面敢和人家去喝酒,蕭墨昂有點無語,她難道都沒有一點自我防範的意識麽?
一個女孩子這麽做,是該說她膽子大呢,還是該說她沒腦子呢?
“哦,那天喝得盡興嗎,夢都的酒菜是不是合你的心意?”
諾諾皺皺眉頭:“說實在話,不怎麽着,吃的馬馬虎虎的,又沒有我喜歡喝的酒,盡興倒談不到了。”
她倒也是實話實說。
而事實上是,那一天是蕭墨昂交代了夢都的人,把她要的那些高度酒都換成了劣質的低度酒的。
她請的那些客人裏,都是一些富二代,好吃懶做的一群混混,平時都為所欲為慣了,有幾個還是有過前科的,劣跡斑斑。
蕭墨昂可不想一夥子人喝的不像話,然後鬧出什麽事情來。
畢竟那裏是念珺的地盤,會很麻煩的。